手机座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手机座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假冒金龙鱼食用油供应商经销商获刑

发布时间:2021-01-05 11:59:34 阅读: 来源:手机座厂家

假冒“金龙鱼”食用油 供应商经销商获刑

假冒“金龙鱼” 供应商经销商获刑 羊城晚报东莞讯记者温建敏、罗坪,通讯员林晔晗、黄彩华报道:7月31日上午,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假冒“金龙鱼”食用油案作出一审宣判:供应商徐某有期徒刑七年,处罚金62万元;判处粮油商行店主潘某有期徒刑五年半,并处罚金60万元;三名店员也分别领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九个月,罚金2万至3万元。 经法院查明,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,徐某从黄某(另案处理)处购买假冒的“金龙鱼”食用油,将价值约97.8万元的假油卖给被告人潘某开的两家粮油商行。2011年8月,徐某还租下厂房,自产自销“金龙鱼”食用油。2011年8月至10月,徐某将价值14万多元假冒油卖给潘某;将价值6万多元假冒油卖给伍某(另作处理)。除了商行老板潘某外,三名店员黄某婵、黄某英、黄某发在明知是假冒油的情况下仍然参与购入和销售。在事实和证据面前,庭审中,被告人均当庭认罪。 法庭上,徐某称,自己做的假金龙鱼食用油是用豆油来冒充花生油,没有质量问题,检验不合格是因为按花生油标准来检验的,“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”。

广州产品设计

上海结构设计

周口产品设计